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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理学院组织全体教职工学习《教育法》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发表时间:2021-10-28 来源: 浏览次数:

2021年10月27日下午,文理学院组织全体教职工在教七601会议室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文理学院领导和全院教职工参加。

为做好新修订《教育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郭照庄院长详细介绍了新修订《教育法》的修订过程和修订的主要内容,并强调了此次《教育法》修订的五个条款丰富了教育的指导思想、凸显了教育的重要地位、完善了教育方针、充实了教育内容,健全了“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的法律规范和制度要求,重点指出此次修订完善了冒名顶替入学的法律责任,明确了违反教育公平正义行为的法律责任,这让全体教职工看到了党和国家对于完善冒名顶替入学的法律责任的决心,也让大家明确了教育对于国家发展的重要意义。

说明: 学习

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在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过程中,郭院长介绍了贯彻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做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的重大意义。它体现了国家的语言文字方针、政策,科学地总结了新中国成立50多年来语言文字工作的成功经验,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作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地位。通过学习,大家进一步把握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核心要义,进一步提高了大家“讲普通话、用规范字”的认识。

说明: 学习2

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会后,教学秘书将两个文件全文发布到学院办公群,便于大家进一步的学习。郭院长要求秘书学专业老师会后要进一步重点学习,并在今后的教学过程中贯彻落实。

秘书学专业属于中国语言文学类学科,人才培养的重点是培养具备扎实的汉语言文学基础,具有较强的中国语言文字运用能力的应用型人才。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秘书学专业将文学类与语言学类的基础课程设置为核心课程,包括: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现代汉语、古代汉语、基础写作等。各门专业核心课程的开设目标均为培养学生具有扎实的中国语言文字基础、较高的文学修养,具有较强的文学感悟能力、文献典籍阅读能力和运用母语进行书面、口语表达能力。通过四年的专业培养,使学生达到中文类专业关于语言文字运用能力方面的毕业要求。

同时,作为语文系列通识教育类课程的负责单位,秘书学教研室在长期的教学过程中,通过教学内容专题化、教学手段课件化、教学方法多样化、教学效果优良化等方面的特色建设,充分发挥语文课程的人文性和工具性作用,不仅实现了弘扬中国传统文化、培养大学生人文素养的使命,也完成了提升大学生中国语言文字应用能力的教育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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